本报讯(记者马倩如)记者从3月17日召开的山西省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,今年,该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自身监督,建立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。
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司向记者介绍,该院将充分发挥检察巡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,学习借鉴高检院巡视组的经验,对1至2个市级院的领导班子开展巡视,对1个被巡视过的单位进行回访。巡视的重点是: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;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、以权谋私、贪污贿赂、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;是否存在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、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;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。
加强检务督察是山西省检察院强化自身监督的另一项重要举措。该院通过加强对检务督察工作的组织领导,进一步提高督察人员的专业化水平,实现督察队伍从兼职向专职转变;创新督察形式,坚持一般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,上级督察和基层院交叉督察相结合,多途径、多手段开展督察;注重实效,把督察检风检纪向执法办案监督、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延伸,维护政令检令畅通。